退伍军人满意的学业进步政策

这项满意的学业进步政策适用于所有退伍军人学生. 术语“退伍军人”和“退伍军人学生”是指有资格获得退伍军人教育福利的学生.
 

  1. 成绩在每学期结束时公布.
     
  2. 当学生的累计平均绩点低于2分时,他们将被留校察看.00. 留校察看的退伍军人仍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福利. 
     
  3. 留校察看的学生有两个常规学期(秋季和春季)来将他们的累积平均绩点提高到2分.否则将被勒令休学.
     
  4. 停学的退伍军人没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教育福利.
     
  5. 留校察看或休学的学生必须与学术顾问会面.
     
  6. 学生可以申请留校察看或休学, 通过向注册和入学服务办公室提交一封信.